鉴于湖北第三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等组成人员工作岗位变动,为了加强对湖北第三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的监管,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根据《公司法》和《湖北第三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由胡显波同志担任湖北第三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人员组成调整如下:胡显波同志任执行董事,柴顺同志任监事, 代军慧同志任财务负责人,徐云桃同志为联络员。
特此公告。
湖北工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