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已划转的可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和营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负责学校投资企业和参股企业的统计、报批、监管工作。
三、负责开展学校部分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的产业化政策研究、方案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实施马房山校区资产处置方案,为马房山校区职工住宅征收提供政策性服务,切实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利益。
五、负责处理湖北省第三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独立法人和投资工程技术学院相关事宜。
六、负责学校所属企业改制工作,做好保留企业的股权管理和运营监管。